2月23日晚,陕西电视台《都市快报》栏目对咸阳兴平市阜寨镇宏兴码头景区内“龙王庙”向游客兜售高香、设置功德箱借教敛财、搞封建迷信活动进行了报道,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
获悉此情况后,省宗教局对此高度重视,相关处室迅速了解情况,要求咸阳市妥善处理该起事件,尽快消除负面影响。咸阳市民宗局长周少华及时向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晓静请示汇报后,指定市民宗局一名领导带领宗教科人员赴兴平督促指导整改查处工作。2月24日上午,兴平市民族宗教领导小组,在兴平市民宗局牵头协调下,兴平市文物旅游局、兴平市阜寨镇政府、兴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及负责民宗工作的干部前往宏兴码头景区现场调查处置。
经查,该涉事场所“龙王庙”是阜寨镇宏兴码头景区私自建立,为非宗教活动场所,涉事人员不是宗教教职人员。2月26日上午,在咸阳市民宗局的指导下,兴平市统战、民宗部门约谈了宏兴码头景区负责人,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处理。一是对非法场所予以查封,责令停止以任何形式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的宗教活动,假借佛道教名义谋取经济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向其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不得以功德箱等形式募集和收取宗教性捐献。三是责令宏兴码头景区进行整改。该景区负责人现场表态,今后严格遵守政府相关法律,绝不为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提供场地。3月13日,咸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长周少华带领相关人员赴宏兴码头景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并就此制定具体措施,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在全市展开排查,进行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和制止佛教道教各种商业化现象。
此起事件是我省在贯彻落实国宗局等十二部门《意见》精神以来,查处的第一起非宗教活动场所利用宗教名义开展的商业化活动。从2018年起,我省已将治理佛道教商业化工作纳入全省宗教工作重点。作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今后,我省将以此次事件作为突破口,继续打击佛道教领域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和扭转佛道教商业化不良影响,切实规范宗教活动秩序,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