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国内服侍,得悉一些地方之基督教会被血水圣灵邪教渗透,至终失守,情况令人担忧。笔者尝试从以下数点,指出他们之教导及行为皆出现偏离圣经真理的一贯原则。
首先,创教者左坤将东方总部设于台湾台北市,西方总部设在美国洛杉矶市。他强调所宣扬的是全备福音,包括三样的见证才算完整,即圣灵、水与血(约壹5:8)。然后,他引用彼得在五旬节讲道后回应众人须作的事,去支持他提出的论点。他引用使徒行传2:38-39“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血的见证),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水的见证),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圣灵的见证)。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耶路撒冷)和你们的儿女(犹太全地),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地极万邦),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
按左坤这种别异的以经解经之方法,实在大有问题。以一节约翰壹书的经节作为其教会之核心信仰,其根据是薄弱的。引用另一节经文(徒2:38)也出现了一些困难。例如约翰壹书5:8所提及的三重见证,都是为了同一件事,要叫人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成为肉身,彻底粉碎约翰时代幻影派的说法,谓主耶稣受洗时,天上的基督便降在主身上,直至钉十架前又再次离开主耶稣。“藉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所指的是历史时空下,主耶稣透过受洗与钉十架流血之事实,证明了祂是神所差来地上作弥赛亚,由受洗至受害的过程,基督都是百分百“道成肉身”的。至于圣灵“作见证”这动词是用现在时态,表明这是圣灵在人心内持续不断的见证。真理的圣灵之教导,除了将一切事指教门徒,叫他们想起主耶稣所说的一切话外(约14:26),圣灵所作见证叫门徒永不忘记主用水受洗与主在十架流血舍命之历史事实。
既是如此,硬将血、水及圣灵的见证放进使徒行传2:38去解释人听道扎心后的回应及结果,是极其牵强的。按圣经实例所言,在主钉十架时,旁边一位强盗从起初不信到最后决心接受主,耶稣也没有要求他必须往约旦河受洗后才能得救。相反,主用坚定的语调对这悔改却没有受洗的强盗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当日,他们都离世了,但主兑现祂的承诺,让这悔改的强盗安息在祂的怀中。
圣经从旧约至新约所要启示的福音内容之主角,便是主耶稣基督,犹太人期盼久远的弥赛亚。一切扭曲耶稣的身份(所是)与工作(所作)的都会产生别的福音,如在加拉太书,保罗针对当时那些律法主义的犹太人,要以行律法作为得救的条件,因而漠视了基督在十架所成就的救恩已完全足够给与人得救的应许与把握。(加2:16)
若是连“行律法”也不能成为得救的条件,那么,受洗也不能说成全备福音所必须包含的元素。神所要求的,只是叫人悔改信靠祂儿子主耶稣,便已有得永生的凭据(约3:16,罗10:9-10,约壹5:12-13),并且领受圣灵住在信徒心中(弗1:13,约14:16)。当然,在情况许可下,信徒当接受水礼。只是不要将受洗变成福音救恩所须的要求。
另外,左坤在《一粒麦子落地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的小书中,将自己比喻作基督的麦子,死而复生后成为很多生命需要之供应,也将自己(肉身)与保罗(灵魂)相比被提到三层天,更认为神拣选了他去传扬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并且自夸这时代只有他明白神至高的心意。左坤更认为他这本书有极高的价值,与“这世代百姓灵魂的救赎”息息相关,故魔鬼要阻拦这书的出版。
当左坤将自己及其著作推到一个至高的地位,信徒便无从质疑他的权威性。这往往是邪教首领惯用的技俩,叫跟随的信众绝对顺服他的带领权柄。
第三,按内蒙古自治区反邪教协会调查发布之资料,左坤要求信徒称他为“老爸”或“爸爸”,大搞教主崇拜,蛊惑他们仇视社会,千方百计骗取钱财。
综观以上三点,已清晰可见血水圣灵教会之极端教导,领袖的唯我独尊与至尊的态度,以及反社会及骗财之行为,足以可定性其邪教性质。众教会须谨慎防备其渗透破坏。
编者注:“血水圣灵”异端组织的全称为“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又称“圣灵重建教会”或“全福音左坤使徒教会”,简称“血水圣灵”。我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7个邪教组织的文件中称,该组织属于邪教组织“新约教会”的一个分支。“新约教会”由香港女影星梅绮(江端仪)于1960年创立,后由其女儿张路得继续在台湾传播并建立组织。1964年,该组织另一负责人洪三期在台北高雄县建立新总部和“圣山”。1988年,该组织“石牌教会”负责人左坤另立“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该组织活动涉及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梅绮、洪三期、左坤等人均自称“先知”,代表“至高神来执掌王权”,是“神在地上的君”,宣称要“推翻人的国,建立神的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