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中国民族报》刊登了一篇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宗教学者魏德东的文章《让宗教文物鲜活起来》,其中他分享了自己对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今年3月27日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讲话中关于文物一部分的感想,呼吁说我们需要更加重视和还原宗教文物的价值。
“1987年,在中国陕西的法门寺,地宫中出土了20件美轮美奂的琉璃器,这是唐代传入中国的东罗马和伊斯兰的琉璃器。我在欣赏这些域外文物时,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就是对待不同文明,不能只满足于欣赏它们产生的精美物件,更应该去领略其中包含的人文精神;不能只满足于领略它们对以往人们生活的艺术表现,更应该让其中蕴藏的精神鲜活起来。”对于习近平的这段讲话,魏德东说“如何理解文物,特别是宗教、人文类文物的价值,习主席最近的一系列讲话为我们指明了方向,这就是人文价值重于器物价值、精神价值重于艺术价值。”
作为一名宗教学者,魏德东指出,“宗教与文物是密不可分的。在已经颁布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中,一半以上都是宗教类的。任何社会的文物体系,都包含丰富的宗教内容,甚至以宗教文物为核心。屏蔽掉宗教内容,文物体系将难以存在。宗教的建筑、雕塑、壁画因其凝聚了信仰者的神圣追求,在创造过程中往往超越了世俗的成本等因素,因而尽善尽美,成为人类器物制造与艺术鉴赏水平的最高呈现,体现着一个民族的文明高度。”
但近半个多世纪以来,“因为‘左’的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宗教都被视为现代化进程的负面因素而处于被人为消亡的状态之中。”魏德东指出,这样的认知对于我国许多宗教文物的保护带来了很多损害,比如文革中许多宗教文物都作为“四旧”被彻底摧毁了,与此同时,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文物部门对宗教文物的保护也产生了异化问题”,就是将“文物保护单位”变成“文物部门管理的单位”,迟迟不愿将文物交回宗教场所的手中,影响了公民的宗教生活,他举出北京的一些不同宗教的文物,其中包括北京行政学院校园内的天主教来华传教士利玛窦墓等至今都由文物部门管理,“文物部门与宗教部门都成为利益博弈的两方。又因为文保部门有《文物保护法》,宗教部门只有《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在利益博弈中往往处于劣势。”
魏德东认为,在对待宗教文物的态度上,“文物保护”与“宗教活动”的价值取向显然有所区别,前者强调器物的保护,后者则更关注如何让这些器物为提升民众的人文与道德素质发挥作用,面对两难的抉择,他认为习近平的讲话中的态度可以为这一两难提供一个出路。
“很显然,将历史上的宗教文物交还给宗教界,使其成为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场所,就是让文物遗产活起来,让民众广泛参与,呈现其永恒魅力与当代价值的最有效方法。”魏德东如此说到。




